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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21

局机关各支部: 

  为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按照中组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要求,以及党建目标责任制工作计划,现就2016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重点对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以《党章》为标准,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坚持平等的原则,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进一步提高党员的整体素质,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

  (一)是否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是否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是否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是否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是否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是否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是否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三、民主评议党员的方法步骤 

  ()学习教育阶段。由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党章》和中央、自治区、市委的重大决策,学习与民主评议党员有关的党内规定。重点学习对照《准则》和《条例》,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理想宗旨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和党员标准教育。 

  ()自我评价阶段。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联系本人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自觉清理思想,检查言行,找准存在的问题和根源,肯定成绩,在是否合格上进行自我认定。自我评价前,应认真、如实地写好个人总结材料,经党支部审定后,由党员在支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上进行自我总结。 

  ()民主评议阶段。各支部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进行党员之间的互相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还要采取一定的方式听取党外群众对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和建议。 

  ()组织考察阶段。召开支部委员会,对党内外评议的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 并向支部大会报告。党员评议档次一般分为优秀党员、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对确定为优秀党员和不合格党员的,填写《优秀党员登记表》和《不合格党员登记表》报市直机关工委审批。(《优秀党员登记表》、《不合格党员登记表》见附件23,表可复印) 

  ()表彰处理阶段。对评议出来并通过审批的优秀党员,由局机关党委进行口头或书面形式表扬;对合格党员,给予肯定和鼓励;对不合格党员要按照有关政策,区别情况,严肃处置。优秀党员应是中共正式党员。 

  四、评定条件 

  ()优秀党员的条件 

  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认真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忠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遵守、贯彻和维护党章,模范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实践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党性原则,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坚决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能经受各种困难和风险的考验;勤奋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熟练掌握本职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工作成绩显著,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坚持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不合格党员表现 

  不合格党员主要是指那些丧失了共产主义信念,革命意志衰退,不履行党员义务,长期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不起党员作用的人。 

  五、几点要求 

  ()各党支部要切实加强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领导,并把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与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融入中心、服务大局,为民服务当先锋”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要求领导干部严格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相对集中一段时间,认真抓好落实,防止走过场。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1230前完成。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支部的参评率应达到100%,党员的参评率应达到95%以上。参加民主评议的党员应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附件1,此表可复印),该表由各党支部保存。 

  ()优秀党员的比例控制在15%以内。 

  (四)《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优秀党员登记表》、《不合格党员登记表》三个表可登陆“柳州机关党建网站”的“组织在线”中下载。 

  网址:http://lzjgdj.liuzhou.gov.cn/index.htm 

    

  附件:1.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2.优秀党员登记表 

  3.不合格党员登记表 

    

    

  中共365备用线路机关委员会 

  20161216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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