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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信息公开

柳林通字〔2017〕72号关于印发《365备用线路2017年扶贫领域涉林资金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8-15

各县(区)林业局、农林水利局、社会事务管理局、局机关各科室及其二层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我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工作约谈会精神,根据市纪委《关于印发〈柳州市2017年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措施〉的通知》(柳纪发〔2017〕12号)、《关于印发<柳州市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工作督导方案>的通知》(柳纪发〔2017〕13号)和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印发2017年自治区林业涉林资金暨扶贫领域资金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林办计字〔201774 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将《365备用线路2017年扶贫领域涉林资金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365备用线路 

                                2017年8月15日 

    

    

    

    

    

    

    

 

    

  365备用线路2017年扶贫 

  领域涉林资金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2017年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有效解决全市涉林、扶贫领域资金管理使用存在的问题,决定在全市开展扶贫领域涉林资金监督检查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自治区十一届纪委二次全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工作的部署,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特别是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我市扶贫攻坚目标任务的落实提供坚强纪律保证,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领导小组 

  (一)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长:覃     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宋玉强   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宗传   市林业局副局长 

  陈才发   市林业局副调研员 

    员:韦俐伶   市林业局办公室主任 

          李赞娟   市林业局计划财务科科长 

          秦维俊   市林业局营林科技科科长 

          钟奇辉   市林业局林政资源管理科科长 

          吴林才   市林业局产业科科长 

          覃伟奇   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任:李赞娟   市林业局计划财务科科长 

  副主任:杨     市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科员 

  梁灵华   市林业局营林科副科长 

    员:杨云川   市林业局计划财务科科员 

  黄秀毅   市林业局计划财务科科员 

          李小莉   市苗圃林场财务科科长  

  罗颖翔   市能源办科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计划财务科,负责日常工作。 

  三、主要内容 

  (一)涉林资金和扶贫领域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对各单位2015—2017年涉林、扶贫领域资金在安排、到位、使用、结存方面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查处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骗取、贪污、冒领、私分等问题;是否存在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等问题;是否存在资金分配、安排、管理和使用混乱的问题。要根据自身实际,认真填报附件表格,在自查报告中对资金不能按期使用导致结转结余的原因进行说明和分析,并提出整改措施。 

  (二)涉林、扶贫领域项目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各单位2015-2017年涉林项目特别是扶贫领域项目在申报、审批、实施、验收等关键环节中是否存在利用项目管理权行贿受贿、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是否存在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多头申报、虚报和套取、骗取项目资金等问题;是否存在违反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管理规定问题;是否存在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问题;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问题。 

  (三)林业扶贫领域中存在的“四风”问题。重点查处林业扶贫工作中存在的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执行搞变通、兑现打折扣,落实扶贫政策时优亲厚友、弄虚作假、暗箱操作、未落实公开制度等问题,以及在开展精准扶贫过程中出现的扶贫对象识别和扶贫目标确定不精准,扶贫内容、扶贫措施不精准,工作中玩忽职守、庸懒散拖、推诿扯皮、办事不公、态度恶劣工作推进不力、不能按时完成脱贫任务等问题。 

  四、方法步骤 

  监督检查工作从 2017 年8月15日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具体分自查自纠、专项检查、整改总结三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自纠阶段8月15日至8月31日)。各单位要认真开展涉林资金、扶贫领域资金的自查自纠工作,要重点自查退耕还林补助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生态护林员、林业良种培育补贴、造林补贴、森林抚育补贴、林业生产救灾补贴、贫困林场扶持项目资金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对存在问题要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形成自查报告。各县(区)要将自查报告和相关附表(详见附件)报到市林业局计财科,计财科汇总后形成汇总表和总报告于8月31日前上报林业厅。 

  (二)专项检查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市林业局将组成专项检查组(通知另行下发)于9月1日至9月30日对生态效益补偿、生态护林员、退耕还林、贫困林场扶持、农村能源建设、林下经济等主要扶贫资金开展重点抽查。主要采取听取情况汇报、查阅档案资料、核查账务账册、实地检查项目及延伸检查等方法进行。对自查不报、瞒报的将依纪依规查处,并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及有关人员责任,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将配合有关机关积极处理。专项检查工作结束后各检查组要形成检查报告,交计财科汇总整理后9月30日前形成总报告报林业厅和局领导。 

  (三)整改总结阶段(11月30日前)。各单位要根据自查发现的问题及专项检查反馈的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抓紧落实。整改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在11月10日前把此次监督检查工作的基本情况、自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措施和成效、加强管理的措施等方面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分别报送市林业局计财科和市林业局办公室邮箱,计财科汇总后形成总结报告报送林业厅。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此次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将任务分解到人,确保监督检查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强化责任。各单位加强组织领导,把此次监督检查工作作为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 

  (三)监督检查。各单位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问题线索排查、纪律审查和责任追究等情况,实现资金检查全覆盖;对工作落实不力,导致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突出的要严肃问责。 

  (四)完善制度。各单位要针对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涉林资金、扶贫领域资金存在的问题积极研究分析、认真组织整改,查找问题原因,在项目申报、资金使用和管理、档案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加大监督力度,形成“不敢腐”、“不想腐”的氛围。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将对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五)报送信息。请各有关单位指派专人负责此次监督检查工作,积极配合,确保监督检查工作顺利、高效完成。相关工作报告及附表按照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报送至市林业局计财科和局办邮箱:2836799@163.com(计财科),lzlyjb_66@163.com(局办)。 

  联系人及电话:李赞娟(计财科),2836799; 

    智(办公室),2810850。 

    

    

  附件:1. 涉林资金暨扶贫领域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表 

        2. 涉林资金暨扶贫领域资金自查自纠违规处理情况统计表 

        3. 涉林资金暨扶贫领域资金监督检查工作日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