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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信息

365备用线路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17-02-10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365备用线路及所属事业单位概况 

  (一)基本情况 

  2017年,柳州市林业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指导下,科学谋划林业“十三五”时期的发展,坚持以建设生态文明为总目标,以改善生态改善民生为总任务,不断加强“生态林业、民生林业、法治林业”建设,努力建成生态体系完备、产业体系发达、生态文化体系繁荣的林业强市。 

  1、积极做好造林绿化工作。继续开展“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实施和推广杉木良种造林、森林抚育等项目,提高森林质量。加快杉木良种育苗基地建设步伐,加快示范点建设和继续加大良种良法的推广,争取得到新的突破,完成杉木速生丰产林发展规划。 

  2、继续开展“美丽柳州·生态乡村”活动村屯绿化工作。在全市实施“美丽柳州·生态乡村”村屯绿化,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争取各方资金,广泛宣传发动、保障种苗供应、强化督查考核、建立长效机制等。 

  3、抓好杉木良种育苗基地的建设。加快杉木良种育苗基地建设步伐,加快示范点建设和继续加大良种良法的推广,争取得到新的突破,完成杉木速生丰产林发展规划。 

  4、完善森林资源监测与评价体系建设。加强森林资源监测机构和能力建设,根据自治区林业厅要求,完善区、市、县三级森林资源信息平台建设,完成公益林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和推广,开展林地和森林资源年度变更调查,建立健全采伐利用监管体系和林政执法监督体系。 

  5、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力度。继续做好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搞好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提高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能力,建立健全元宝山等自然保护区的组织机构,完善保护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林区社会安全稳定。 

  6、稳步推动生态林业产业发展。新型生态产业体系的核心是生态,林业是生态建设的主体,林业产业发展必须服从于生态建设大局,发展森林旅游产业,加大森林公园创建力度,提升花卉苗木产业,重点打造花卉苗木产业示范园区,培育景观绿化苗木。 

  7、继续推进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加大力度推动林下经济的发展,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林下产品,完成草珊瑚、灵芝、金银花等示范基地建设,努力带动农户发展,林农致富。 

  8、强化林业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继续开展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主题教育活动,加强林业队伍的业务教育和思想政治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强化服务意识,积极主动为基层排忧解难,为林业发展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 

  市林业局所属二层单位8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2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具体情况为:行政单位——365备用线路机关、柳州市森林公安局。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柳州市农村能源办公室、柳州市森林病虫害防治站。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柳州市林业技术推广站、柳州市三门江国家公园管理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柳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柳州市苗圃林场。 

  市林业局机关本级内设办公室、计财科、防火办、林政科、产业科、营林科、绿委办共7职能科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如下表: 

               机构和人员情况表 

 

                                     单位:人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编制人数 

实有在职人数 

离休 人数 

  

退休 人数 

  

聘用人数 

遗属 人数 

  

合计 

  

284 

140 

  

144 

73 

3 

365备用线路机关 

行政 

49 

29 

  

20 

13 

  

柳州市森林公安局 

行政 

25 

20 

  

5 

7 

  

柳州市能源办 

参公 

6 

3 

  

3 

  

  

柳州市森防站 

参公 

3 

3 

  

  

  

  

柳州市林业推广站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22 

15 

  

7 

2 

  

柳州市三门江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9 

9 

  

  

36 

  

柳州市苗圃林场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96 

32 

  

64 

16 

3 

柳州市林科所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74 

29 

  

45 

  

  

    

  第二部分:365备用线路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3789.04万元。明细如下: 

  1.公共财政预算资金3789.04万元,比上年增加120.3万元,增长3.28%; 

  1)经费拨款(补助)3663.39万元,比上年增加 898.05万元,增长32.48 %; 

  2)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125.65万元比上年减少777.75万元,下降86.09% 

  ①专项收入0万元,比上年减少756.96万元,下降100% 

  ②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比上年减少19万元,下降100 % 

  ③罚没收入87.02万元,比上年下降3.22万元,下降3.57 % 

  ④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8.63万元,比上年增加1.43万元,增长3.84 % 

  2.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万元,下降100 %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3789.0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3789.04万元,比上年增加120.3万元,增长3.28 %;上年结余(结转)支出0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6类,其中: 

  1)公共安全类科目356.95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合计9.42%,同比增加69.4万元,增长24.13% 

  2)社会保障与就业类科目0.69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合计0.02%,同比减少154.74万元,下降99.56%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41.79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合计1.1%,同比增加0.27万元,增长0.65% 

  4)城乡社区支出科目941.01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合计24.83%,同比增长100% 

  5)农林水事务类科目2362.05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合计62.34%,同比减少741.84万元,下降23.9% 

  6)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86.55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合计2.28%,同比增加6.2万元,增长7.71%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962.63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合计25.41%,同比增加0.31万元,增长0.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13.8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5%,同比增加114.02万元,同比上升19%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61.3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7%,同比增加65.08万元,同比上升6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87.5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同比减少178.79万元,同比下降68%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2826.41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合计74.59%,同比增加119.99万元,增长4.4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12.4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1%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412.87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77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 

  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24.0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 

  二、365备用线路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789.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2.63万元,项目支出2826.41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637.9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林业局机关及二层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4.02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林业局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为完成各项林业工作任务、保障林业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林业绩效管理相关支出、林业技术人员培养经费支出、林业信息网站维护及资料印刷等。 

  林业技术推广(林业)12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林业技术研发以及林业技术人员培训等。 

  动植物保护1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业务等。 

  林业产业化30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林业产业化方面的支出,如:林下经济、林业龙头企业培育、产业花卉等项目。 

  林业防灾减灾9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林业自然灾害等相关业务方面的支出。 

  林业事业机构586.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35万元,项目支出448.06万元。主要用于柳州市林业技术推广站、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及市苗圃林场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林业执法与监督87.02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林业执法方面的支出,如:山林纠纷调处、林业专项案件等。 

   森林培育(林业)10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森林培育方面的支出,如:杉木良种育苗等。 

  其他林业支出741.63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林业局机关森林消防建设以及所属二层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941.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33万元,项目支出883.68万元。主要用于三门江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日常安保、清洁维护等费用。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41.7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以及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86.5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7个二层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6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林业局机关及森林公安按规定提取的离退休人员定额公用经费的支出。 

  三、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7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92.09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7.5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6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92.09万元,比2016年(上一年)预算81.94万元,同比增加10.15万元,同比增长13%增减主要原因是: 

  1.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7.54万元,同比减少8.05万元,同比下降52%,下降原因:继续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条例,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以及接待的批次和人数。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17年预算26万元,同比增加22万元,同比增长550%。增减原因:柳州市三门江国有森林公园管理处成立于20165月,购置相关公园消防巡逻摩托车、运输车、运兵车辆需进行相关维护。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26万元,同比增加22万元,同比550%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按照《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6-2017年柳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柳政办〔2015126号)的要求编制。本年度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金额为185.4万元,减少149.1万元,下降55.4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85.4万元,增加51.6万元,增长38.56% 

  2017年按照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柳政办〔2014174号)和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柳州市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柳财综〔20166号)的要求,本年度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金额为364.34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2017年林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评价指标有4个,具体如下: 

  1. 社会效益:开展“美丽柳州·生态乡村”村屯绿化活动,改善农民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续推进林业技术推广项目建设杉木良种示范基地,提高杉木种苗质量,改善农民种植技术,降低农民种植成本从而带来经济效益。 

  2. 经济效益:利用林下土地资源和林荫优势,开展林下种植、养殖、林下产品采集加工、林下旅游;林业产业发展,木材加工和造纸产业、人造板产量、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花卉、油茶产业等。 

  3.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认真履行本部门职责,让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 

  4. 生态效益:森林病虫害防治,减少森林产业损失。森林防火受灾面积控制在0.8‰以内,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保护森林生态环境。沼气池建设,有利于提高农民节能环保的生态意识,减少农民生产生活成本。 

  (二)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有偿使用,主要是市苗圃林场场地出租收入安排的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弥补林场经费不足。 

    

    

                             201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