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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信息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6-11-04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 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0万元,原因是2014年森林公安购置了一辆执法车辆;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决算 54.57 万元,与上年同期减少0.56万元,原因是2015年下半年实行公车改革,公车运行费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9.92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2.45 万元,原因本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八项规定等政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365备用线路机关、6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 0 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 0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  0 个,累计 0  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54.57 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54.57 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各项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5年,365备用线路、 6 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21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 54.57 万元,平均每辆 4.55 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9.92 万元。其中: 

  说明国内接待187批次、1048人次、总额9.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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