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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化

柳州市五项举措切实加强水源林保护

发布日期:2015-07-15

  

水源林被称为涵养水分的“绿色水库”,是陆地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防风固沙、蓄水保土、涵养水源、净化空气、保护生物多样性和栖息地、吸收二氧化碳以及生态旅游等多种功能,是维护生态平衡、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忠诚卫士,更是柳州市的生态屏障。近几年来,365备用线路采取五项措施,切实加强水源林保护工作。

一是禁。柳州市对公益林严禁皆伐作业,除小面积重大工程征占用林地、或火灾受灾林实施皆伐外,没有批准皆伐作业。柳州市的公益林中有约50万亩是人工用材林,近年来都没有批准采伐。

二是封。柳州市有200多万亩是石山灌木林,近年来实行严格的封山措施,禁牧、禁伐,石山灌木林恢复明显,石漠化面积明显减少。

三是补。对自治区级以上重点公益林,国家、自治区补给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其中集体林和个人林14.75/亩、国有林4.75/亩,公共支出经费0.25/,全市补偿基金达到7135万元/年。

四是造。2008年起,柳州市的五县四区(三江县除外),陆续实施了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对石漠化地区实放大规模的造林和封山育林,成效明显。

五是护。对公益林实施严格的保护措施,除禁伐、封山外,严厉打击盗伐、滥伐森林行为,严控森林火灾、病虫害的危害。

经过多年的保护,目前,柳州市的林地面积已达1930万亩,占国土面积的68.8%。森林面积1807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64.7%,森林蓄积量6300万立方米。辖区内各类公益林554.45万亩,占全市森林面积的30.7 %,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9.8%。其中重点公益林中有水源涵养林245.2万亩,水土保持林233.7万亩。其中,位于柳江上游的融水县、三江县、融安县的公益林以水源涵养林为主,面积达到230.9万亩,占全市水源涵养林面积245.2万亩的94.2%,南部的柳江县、柳城县、鹿寨县及城区以水土保持林为主,面积216.4万亩,占全市水土保持林面积的92.6%。从分布情况来看,柳州市水源涵养林多,阔叶林多的地区,水源就丰富;而水源涵养林少的地区,岩溶发育集中的地区水源少。在森林植被保持良好,特别是天然水源林保护良好的地区,水源稳定充足、水质优良,对农村饮水安全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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